韩国隐私监管机构对谷歌和meta处以共计1000亿韩元(合711亿欧元)的罚款,原因是它们在未经消费者同意的情况下跟踪消费者的网上行为,并将消费者的数据用于定向广告。
韩国个人信息和保护委员会表示,在一次会议上,官员们一致认为两家公司的商业行为可能会造成严重的隐私侵犯,随后,该委员会对两家公司分别处以692亿韩元(5000万欧元)和308亿元(2200万欧元)的罚款。
该委员会在一份新闻稿中说,这是韩国对违反隐私法开出的最大罚单。
两家公司都驳斥了欧盟委员会的调查结果,meta表示,它可能会在法庭上质疑这一罚款。
罚款可以通过行政诉讼提起上诉,诉讼必须在正式通知这些公司委员会的决定后90天内提起。
据公平交易委员会透露,运营Facebook和Instagram的谷歌和meta在用户使用自己平台以外的其他网站或服务时,收集用户的在线活动信息,但没有明确告知用户,也没有获得用户的同意。
该委员会表示,这些数据被用于分析他们的兴趣,并创建个性化定制的广告。
委员会要求这些公司提供一个“简单而明确”的同意程序,让人们在是否分享他们在网上做的事情方面有更多的控制权。
委员会表示:“谷歌没有明确告知消费者,当他们注册时,它将收集并使用他们使用其他公司(服务)的行为信息。”
meta并没有以消费者在注册时容易看到的方式呈现同意的内容,只是将这些内容包含在他们的完整数据政策声明中。
“它没有明确告知消费者法律要求的通知,也没有获得消费者的同意。”
委员会说,这些公司的做法严重威胁了隐私权,因为超过82%的使用谷歌的韩国人和超过98%的使用meta的韩国人让这些公司跟踪他们的在线活动。
经营YouTube视频平台的搜索和电子邮件巨头谷歌不同意委员会的调查结果。
它在一份声明中表示,它一直致力于“不断更新,给予用户控制权和透明度”。
该公司表示,一旦收到完整的书面决定,将审查委员会的调查结果。
meta表示,它将考虑“所有选择”,包括寻求法院裁决。
meta在一份电子邮件声明中表示:“我们有信心以符合当地法规要求的合法合规方式与客户合作。”
与此同时,欧盟最高法院之一基本支持欧盟反竞争监管机构2018年对谷歌开出的巨额罚款,原因是该科技巨头的Android移动操作系统。
欧洲法院的普通法院基本确认了欧盟委员会对谷歌处以超过40亿欧元罚款的决定,原因是谷歌通过Android的主导地位压制竞争。
法院表示,对谷歌处以41.25亿欧元的罚款是合适的,略低于最初的43.4亿欧元罚款。
法院表示,它做出这一决定的理由“在某些方面”与欧盟委员会的不同。
这笔罚款是欧盟委员会在2017年至2019年期间对谷歌实施的三项反竞争罚款之一,总额超过80亿欧元。
欧盟委员会在最初的裁决中表示,谷歌的做法限制了竞争,减少了消费者的选择。
它认定谷歌违反了欧盟的规定,因为它要求智能手机制造商如果想要任何谷歌应用程序,就必须接受一组谷歌应用程序,并阻止它们销售带有修改过的安卓版本的设备。
该捆绑包包含11个应用程序,包括YouTube、地图和Gmail,但监管机构关注的是市场份额最大的三个:谷歌搜索、Chrome和谷歌的应用商店Play Store。